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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大学体育场馆、场地有偿使用标准说明

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:2023-06-17

为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场馆使用效率,师生能够安全有序进入场馆活动,根据《河北大学体育场馆管理办法》(校政字〔2021〕45号)和《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冀教财〔2021〕17号)规定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,体育场馆、场地有偿使用标准如下:

标准

项目

对象

预约包场

羽毛球(室内)

学生

12元/小时/场地

教工

20元/小时/场地

篮球、排球(室内)

学生

20元/小时/半场;40元/小时/全场

教工

40元/小时/半场;60元/小时/全场

乒乓球(室内)

学生

5元/小时/台

教工

10元/小时/台

健身中心

学生

10元/人/不限时

教工

20元/人/不限时

游泳馆

学生

20元/人/场次(90分钟)

教工

40元/人/场次(90分钟)

舞蹈教室

学生

50元/室/小时

教师

80元/室/小时

足球(室外)

社会人员

半场:200元/小时;全场:300元/小时

网球(室外)

社会人员

30元/小时/场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