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大学游泳馆入馆须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4-09-05



一、游泳馆优先保障学校游泳教学、训练、竞赛等活动的需要,教学时间内除授课教师、班级学生和工作人员外,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。其他时段在规定的时间内面向全校师生开放。

二、所有游泳者必须穿着得体泳衣、佩戴泳帽、穿拖鞋进入游泳区,禁止穿运动短裤、T恤、内衣等非泳装进入。

三、爱护馆内的环境卫生,禁止携带任何食品和饮料(饮用水除外)进入,不得在游泳区内饮食,不得在休息区乱丢瓜皮、纸屑、饮料瓶等杂物。

四、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癫痫病、皮肤病、各种传染性疾病、酗酒者以及其他不宜参加游泳运动者禁止入内。

五、游泳者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,不宜携带贵重财物进入游泳馆,如有丢失责任自负。

六、禁止携带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及宠物进入游泳馆。

七、进入游泳馆请注意防滑,禁止在游泳区内进行跳水、嬉水打闹或其他导致他人危险的突然性不当行为;深水区禁止带入玩具、球类、充气船等物品。

八、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须有成年人陪同进行游泳活动。

九、禁止在游泳区吐痰、擤鼻涕、大小便。

十、请自觉爱护游泳馆的公共设施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。

十一、所有游泳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,开放结束前十分钟起水。

十二、请您重视以上规定,如有违反出现各种伤害事故责任自负。

十三、咨询服务热线:0312-5073702。